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土尽责,践行使命担当,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在咸平稳高效运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质效,分局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调度。第一时间落实全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精神,与市发改部门共同梳理全辖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于3月10日召开全市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改进方向,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下沉秦都、渭城两区专班现场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监测。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走访情况的监测力度,对外贸小微企业走访情况进行日监测,对机制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行之有方。
三是联合督导。与市发改委联合组成督导组,对重点县区开展督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四是通报汇报。牵头市级机制办公室印发通知通报,督促指导县区专班直面问题、寻找差距,及时向召集人汇报工作,争取地方党政对融资协调工作的支持。
截至3月中旬,全市融资协调工作已走访对接企业近8万户,推荐企业5千余户,其中2500余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资金近60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分局采取“211”工作方法:
一是落实2个文件。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落实“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条款”的监管要求,按季监测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和融资成本等指标,开展年度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1个机制。与市工商联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共研共商方法措施,组织民营企业座谈会,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同向发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锚定1个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通过“营商环境突破年”“首贷拓展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优化续贷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安排,持续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有力保障民营经济公平获得金融资源。
截至2025年2月末,辖区民营企业贷款939.29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7.71%,较年初增加20.87亿元;贷款平均利率4.13%,较年初下降0.3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实现“量增价降”。(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普惠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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