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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349】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案例(一)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案例简介】

2023年*月,郭大爷因短期内频繁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引起该行柜员注意。经了解,郭大爷要给网上认识的一个自称宝物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万元保证金。郭大爷称该公司名称为江苏某拍卖有限公司,自己已经乘坐飞机前往该宝物鉴宝公司签署合同,并且将自己低价购入的宝物全部交给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向郭大爷承诺宝物起拍价或者成交价高达200万。期间郭大爷已经将2.5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给该公司。柜员怀疑老人遭遇诈骗,为防止老人继续上当受骗,随即报警处理。


【案例启示】

本案例中所示的“收藏品”骗局,犯罪分子有两种行为方式。套路一是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人拍卖服务费。此类犯罪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收藏品等老物件为由,虚报物品价格,吸引老人将手中老物件进行拍卖,并收取高昂拍卖服务费。套路二是虚构公司藏品价值,诓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不法分子虚报自己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具有较高价值,并向老年人作出虚假承诺,以短期内商品会增值且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者回购为由,吸引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骗取老年人钱款。消费者要警惕被犯罪分子利用贪财、恐惧、避险心理,避免陷入“收藏品”骗局,筑牢防骗拒骗的安全防线。只有消费者具备识别新型网络诈骗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案件高发趋势。


案例(二) 警惕银行卡犯罪


【案例简介】

2023年*月,刘先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冻结,于是前往**银行办理销户业务。在销户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刘先生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均被冻结,经与刘先生沟通得知,刘先生曾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出借给朋友使用,此前刘先生并未关注账户的使用情况,直至准备使用时才发现银行卡已经无法使用。

工作人员引导刘先生电话咨询其借卡朋友,发现该朋友将刘先生的银行卡从事赌博等交易,导致刘先生的银行账户因涉嫌赌博等被相关机关冻结。后经报案处理,刘先生的银行卡得以解冻。


【案例启示】

在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以金钱、情感为诱饵,引导金融消费者将其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继而使用银行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金融消费者若未能识别出其中的陷阱,一旦贪图小利,就有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第一,银行卡是实名制的,银行卡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果将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发生纠纷,出借人就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第二,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于洗钱、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等非法用途,即使当事人不知情也会因此受牵连,若明知对方用途仍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便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公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依法合理使用身份证和银行卡。


案例(三) 警惕“百万保险”保单贷款风险


【案例简介】

2023年*月,**保险公司向保单贷款客户进行回访,核实保单贷款情况。核实过程中发现,张先生自称从未进行过任何保单贷款相关操作。经过工作人员再三阐明具体保单情况、贷款金额及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新骗局“取消百万保障保险,不及时取消每月产生费用”等,张先生才承认操作了保单贷款,但自己没有收到贷款金额。张先生发觉自己被骗,才承认自己按照诈骗团伙发送的“链接”,登陆共享屏幕,在对方诱导下进行贷款转帐,从而受骗。

保险公司根据张先生的受骗情况,立即核实保单贷款转帐情况。发现该保单贷款是在星期五当天进行的操作,由于星期六、星期日公司及银行不转帐,保单贷款还没有转帐成功。保险公司立即进行保单贷款系统拦截,终止保单贷款,使保单贷款钱款未能转出,避免了张先生近3万元损失。


【案例启示】

诈骗团伙伪装成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帮助投保人取消所谓的百万医疗保险或保障为借口,向投保人发送所谓“征信中心”网址链接,诱骗受害人下载ZOOM、远程大师、上艺宝等APP共享视频软件,远程操控投保人手机,诱骗投保人进行保单贷款、银行贷款等,并将投保人保单贷款、银行贷款帐户资金转出,从而造成投保人经济损失。消费者接到声称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电话,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客户电话核实身份,不点开任何不明链接,不下载任何非法APP,不向陌生人透漏短信验证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手机密码、银行卡密码等。一旦被骗,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处理,挽回损失。


案例(四) 防范“代理维权”骗局


【案例简介】

2023年*月,张先生看到朋友圈出现一条“代理全额退保”的信息。张先生随即拔打对方的联系电话,对方称“专业承接、全国办理、100%退保、险种不限”,并要求支付收取手续费和定金。出于谨慎,张先生又致电其保险公司的保单服务人员,了解到“代理退保”不仅会泄露个人信息,还会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张先生恍然大悟,庆幸自己没有盲目轻信。


【案例启示】

此类“代理维权”案件中,金融消费者可能面临多重风险。第一,不法分子打着“全额退保”的幌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联系方式、保单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还可能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业务,存在较高的泄露风险。第二,不法分子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实际上是以牟利为目的,要求支付高额手续费或定金,甚至“退旧投新”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它保险公司产品以赚取佣金。更有甚者诱导胁迫消费者参与传销、非法集资等活动,不仅资金损失难以估量,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第三,不法分子引诱、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一旦听信操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列入“黑名单”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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