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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纾困政策落地 支持经济稳增长 ——咸阳银行业在行动
发表时间:【2022/6/9】    浏览次数:【742】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5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及中省市稳增长工作部署,在咸阳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咸阳市银行业协会对金融惠企纾困政策进行了梳理,为辖内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中小微企业

1.惠企举措: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2〕9号)主要内容: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增速增量排名前十的市域内银行机构,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2022年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总规模排名前十的市域内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使用央行再贷款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对使用央行再贷款资金给予50%的贴息。2.惠企举措:持续深化银税互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1〕43号)主要内容: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探索对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新模式。优化升级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运营模式、功能,推动开展“长安信通”征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整合,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引导有条件的银行机构与“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3.惠企举措: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1〕43号)主要内容: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金融顾问、四贷促进、让利实体、发债辅导、考核奖励等“五个机制”,实施业务授权、金融产品、专营机构、银担合作、尽职免责等“五项公示”,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发挥正面导向激励作用,发挥好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机制作用,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好的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加强陕西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建设,推动“万企登云、千企融资”,提升中小企业贷款便利度。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4.惠企举措:进一步强化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运用《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完善配套措施,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大力推动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上线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平台)2.0版,加大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持续提升平台银企入驻量、金融产品发布量、授信获贷交易量。充分发挥“陕西省债券市场合作机制”作用,建立服务业领域发债主体项目库,支持困难行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引导债券市场发展与实体经济需求相匹配。5.惠企举措:加大对困难行业信贷倾斜力度《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针对小微企业风险补偿等强化政策合力,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的积极性。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惠企举措:搭建涉农信用信息平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政函〔2022〕48号)主要内容:建设省、市两级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制定信息目录和采集标准,建立对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的信息归集机制,及时捕捉更新各类资产、经营、品牌、缴费、财务、信贷等信息,开展建档评定,更加精准描述企业信用画像。支持龙头企业监测信息向金融监管部门开放,按季度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信贷需求,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共享信息和内外部信用信息,为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好的龙头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提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例。推动省、市涉农信用信息平台与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共享信息,逐步实现龙头企业贷款流程线上办理。鼓励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金融机构建设和运维涉农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实体化、公益性运作,研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征信产品。7.惠企举措:优化银担合作模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2〕48号)主要内容: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延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推动业务办理规模化批量化,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对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适当增加担保贷款额度和中长期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全省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龙头企业贷款需求实行“见贷即保”。支持担保公司与龙头企业联合打造信用共同体,积极为产业链所涉主体等提供担保增信。实施担保费用优惠,逐步推动对龙头企业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业务按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收取。落实担保风险分担,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地方财政分别按20%、20%、30%、20%、10%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其中,再担保机构对银行参与分险不低于20%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其他业务执行优惠费率政策。对涉及“米袋子”“菜蓝子”等保障供给的龙头企业,可参考上述模式,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率优惠。8.惠企举措:推动优化金融服务《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2〕48号)主要内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考贷款市场利率(LPR)对龙头企业实行利率优惠。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扩大龙头企业活体畜禽、养殖圈舍、大棚设施、农机具及农业商标等资产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围绕全省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依托产业链现金流,加强全产业链信贷获取,对采用活体畜禽、农业设施装备的担保融资业务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分阶段、分步骤研究探索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优惠模式,降低龙头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授信、用信制度,对不同类型龙头企业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用信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结合龙头企业资金需求周期科学进行贷款投放,提升贷款期限与经营周期、授信额度与贷款峰值的适配度。做好陕西省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利用信息技术打造有助于龙头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9.惠企举措:提升专属金融服务《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2〕48号)主要内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分级分批为龙头企业派设金融顾问,着力推行“一企一顾、一事一策”的点对点精细化服务,力争逐步实现县级以上龙头企业金融顾问全覆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跟进了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做好金融政策宣讲、金融知识辅导和产品服务解读,为企业提供风险管控建议,帮助企业提高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综合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公示业务授权、金融产品、专营机构、银担合作、尽职免责的“五项公示”制度要求,提升服务龙头企业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产业链配置专项信贷资源,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系统化服务,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为“走出去”农业企业提供外汇、信用证、出口信用保险等服务,确保龙头企业海外业务运行顺畅。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结算等相关业务,不定期举办分市、县、区或分片区银企对接会,全面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10.惠企举措:强化政策激励机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2〕48号)主要内容:要用足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对龙头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大、能够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予以支持。对中国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按要求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适当放宽对银行、担保机构的考核,对涉农不良贷款在容忍度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扣分因素,持续健全“敢贷、愿贷、能贷”机制;在控制担保机构的合理代偿范围内,完善落实担保业务中的尽职免责制度。

三、民生产业

11.惠企举措: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15号)主要内容:贯彻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商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集聚。12.惠企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信用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好的重点餐饮企业实行免抵押、免质押、免留置纯信用担保融资模式,并给予政策性担保费率优惠或补贴。13.惠企举措:加大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的信贷支持《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对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14.惠企举措:加大文旅行业信贷支持力度《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15.惠企举措: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1)《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2)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咸银保监办便函〔2022〕148号)主要内容:针对重点交通运输保障企业清单(第一批),包括但不限于名单内企业,主动与企业开展对接,摸清企业融资、保险以及延期还贷等金融需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强化对重点交通运输保障企业的纾困帮扶,及时提供便捷有效的综合金融服务。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督促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营业中断险、财产损失险、雇主责任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为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期间的财产损失及营业中断利润损失等提供保险保障。16.惠企举措:持续提升新市民服务《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主要内容: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依法合规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新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支持商业银行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17.惠企举措:做好供应链融资服务《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主要内容:支持银行机构与人民银行认可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支持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银行机构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提高商业汇票签发、流转和融资效率。在基于真实交易背景、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选取流通性强、价值价格体系健全的动产,开展存货、仓单融资。保险机构应积极嵌入供应链环节,增加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保险等供应链保险产品供给,提供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扩大承保覆盖面,做好供应链保险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18.惠企举措:支持外贸平稳发展《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主要内容:继续做好大宗商品、机电设备、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外贸品牌建设、中欧班列发展和铁路运单(提单)应用、通关便利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服务力度。鼓励银行在有效把控出口退税账户变更情况等基础上开展出口退税账户相关融资,未退税款可视同企业应收账款一并进行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企业需求和自身风险管理要求,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建设和完善海外承保、理赔、救援等境外服务网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多在线自助办理业务的通道,提升服务效率。

四、减费让利

19.惠企举措: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主要内容:持续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上一条信息:咸阳银保监分局 咸阳市公安局 咸阳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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